交割款融資說明書 ( 一般客戶 ) 2010/07/14
1. 擔保品:(1)台灣50指數、台灣中型100指數、台灣資訊科技指數、MSCI台灣股價指數成份股,共計約214檔股票。
(2)指數股票型基金(ETF)受益憑證。
(3)分割公債。
2. 融資比率上限:股票上市為6成、上櫃為5成,分割公債為8成。
3. 每一筆撥款融資期限為六個月,得展期一次。
5. 利率:視本公司資金成本、融資金額大小、風險分散等狀況機動調整,目前暫定5.975%。
6. 最低維持率:120%
|
維持率 =(擔保品與抵繳證券市值)/(融資金額) |
若維持率低於120%,需於2日內補繳差額。
7. 最高融資上限(必須與在本公司之信用交易額度合併計算):
(1)單一自然人為6000萬元,單一法人為3.5億元。
(2)若借款人彼此為同一關係人,則其上限:自然人合計為1億4000萬元,自然人加法人合計為7億元。
8. 辦理開戶之文件:
(1)本國自然人:國民身分證。
(2)本國法人:被授權人授權書、被授權人與法人代表人國民身分證、法人設立(變更)登記事項卡及其他登記證明文件。
(3)境內華僑及外國自然人:護照及華僑身分證明書(或外僑居留證)。
(4)境內外國投資機構:經濟部認許證、公司執照(或法人設立(變更)登記事項卡)、營利事業登記證及負責人身分證明(國民身分證、護照、華僑身分證明書或外僑居留證)。